90后夫妻离婚:抢夺游戏装备和Q币
90后小夫妻因网游步入婚姻殿堂,婚后又因网游被迫离婚,但在游戏装备、Q币的财产分割上却无法达成一致。那么这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离婚时可以分割吗?家住汉口的刘小姐和老公肖先生(化名)都是网游爱好者,二人都是90后。2011年初,两人通过玩游戏在网上结识。共同的兴趣爱好让二人很快坠入了爱河,相识两个月闪婚了,2012年刘小姐还生下一个儿子。
可现实生活毕竟不同于网络,婚后因二人都痴迷于游戏,孩子没人照顾,家务活也相互推诿,家里弄得一团糟。婆婆趁周末来看孙子时发现孩子早已经饿得哇哇大哭,但儿子跟媳妇都无动于衷,专心地沉迷于自己的游戏中。老人一气之下便让儿子跟儿媳离婚,经过半年的拉扯后,刘小姐无法忍受婆婆的各种劝说,终于同意离婚,但刘提出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后还要分割与肖先生一起玩游戏时获得的游戏装备和赚得的Q币,但是将游戏视如珍宝的丈夫坚决不同意。
湖北某律师事务所律师解释:虚拟财产是一种无形财产,与实物财产有很大的区别,目前我国尚无明确的规定来处理由虚拟财产引发的纠纷。不过像游戏金币和虚拟装备等因其具有稀缺性、可交易性等价值特性,与传统财产基本属性相吻合,市场上好的游戏装备一般可以卖到很高的价格,可以推断为属于法律意义上的财产,再加上两人都为游戏装备的获得付出了心血,所以离婚时可以要求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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