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访人王连英生命安全向全国声明
上访人王连英生命安全向全国声明——改革开放一时抢劫 霸占 欠债还钱 天经地义
我主要反映辽源市中级法院的民事案件。在计划经济转为市场经济时,企业欠我们家血汗钱,因讨债无门后向龙山区法院提起四起民事诉讼,虽胜诉却枉法执行,部分侵权法院不予保护。无奈,走向上访,在此期间企业变卖、破产、转移。
我家的血汗钱都发生在九十年代初期。因上告多次被刑拘、三次被劳教,教期封顶,加期满贯,在劳教所多次遭蹂躏、践踏、残害。十多年告御状,地方百般刁难,调戏凌辱,还釜底抽薪,现低保270元。特别是在2014年3月13日惨遭辽源市南康公安分局刑讯逼供、裸体暴冻、泼冷水、向鼻孔贯辣椒水、多警察谩骂殴打,威胁并株连九族,坑了我,更坑了家人。以莫须有罪名行政处罚十天不给(辽源市拘留所解除拘留证明书:拘解字[2014]647号)拘留票,每餐一个窝头,难以糊口。
特此声明:
我不自杀、不跳楼。现身体有轻微伤害,但无大碍。如身体有伤、死亡都是官方所害,杀人灭口,国法何在?
声明人:王连英
2004年3月26日
身 份 证:220403195809253120
住 址:吉林省辽源市龙山区南康街十一委三组。
联系电话:0437 - 3237233
注:上访材料后续。
http://hpicc.org/hpi/62353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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